30年前人口拐卖案可以立案吗

公安机关不会立案。

法律分析

拐卖罪的最长追诉期限为二十年,三十年前的拐卖案已经过了追诉期。已过追诉时效的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查明已过追诉时效的,应当撤销案件。发现有拐卖的行为,且已经做了拐卖事情,也掌握了对方的线索,当事人就第一时间举报给当地的派出所。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拐卖人口本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所以追诉时效为罪犯犯该罪之日起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就无法追诉,除非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人口拐卖立案标准:只要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欺骗、威胁、利诱等手段、拐骗贩卖人口的行为,应立案追述。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