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法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关于市民法和万民法有什么区别?
一、市民法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人格身份和财产权的归属。
1、公民法也称市民法,是古代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包括民众大会和元老院通过的带有规范性的决议、法律以及习惯法规范,其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
2、万民法意即“各民族***有的法律”,是继公民法(市民法)之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罗马司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之间以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罗马法律。
?二、市民法和万民法二者有以下几方面区别:(1)对象不同:
①公民法的对象是罗马公民 ;②万民法的对象是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非罗马公民之间;
(2)内容不同:
①公民法的内容是公法较多;②万民法的内容是所有权与债法;
(3)来源不同:
①公民法的来源是民众大会、元老院决议,习惯法规范;②万民法的来源是清除了形式主义的罗马固有的“私法”规范;同罗马人发生联系的其他各民族的规范;以及地中海商人通用的商业习惯与法规等;
(4)程序不同:
①公民法的程序形式主义;②万民法的程序更为灵活。
三、市民法和万民法的相互关系?罗马***和国前期,形成了一个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体系即市民法。其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其渊源包括罗马议会制定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裁判官的告示以及罗马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和国后期形成了适用于罗马市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关系的万民法。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创制的法律,它吸收了市民法和外来法的合理因素,但又有所发展和突破。它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万民法的产生,使罗马私法出现两个不同体系。但是市民法和万民法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互为补充的。后来,查士丁尼将两者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