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程序,尿毒症身亡遭拒赔,保险又骗人了?
保险并不是万能的,只要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保险就可以拒赔。毕竟保险公司也不是冤大头!
关于重庆的尿毒症患者身亡遭拒赔事件的主要原因,就是箫某给女儿购买保险时,故意隐瞒了相关病史。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被保险人出事以后,保险公司进行了拒赔。
一、故意隐瞒身体情况在上述案例中,从公开的信息可知。2013年4月1日箫某的女儿被确诊为尿毒症终末期。对于女儿的病情,箫某也是知道的很清楚。在这样的情况下,2014年9月2日,箫某给女儿投保了重疾险以及附带寿险责任。
问题就出在了这里,当箫某给女儿购买保险时,并没有给保险交代女儿患病情况。并且箫某在了解免责条款后,在对有无病史等主要条款上面全部勾选了否。所以箫某故意隐瞒病史的情况,为保险公司的拒赔,提供了借口。
二、两年不可抗辩期在这件事件中,肯定有人会对两年不可抗辩期产生疑问。毕竟箫某购买保险的时间是在2014年,而箫某申请经济赔偿的时间是在2017年。虽然说在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订立两年之后,保险公司不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即使真的出险了,保险公司也需要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偿。
但是两年不可抗辩期,照样有例外。很不幸的是箫某故意隐瞒被保人身体健康状况的情况,就不受两年不可抗辩期相关条款的限制。
三、保险公司不是冤大头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时,对于被保险人的相关情况会进行调查的。并不是说你只要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就会进行理赔。
现在保险公司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对于很多保险都会要求被保险人,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毕竟保险公司也不是任人宰割的冤大头!
各位大仙,对于小仙的上述观点,您有什么不同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畅所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