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无房证明办理指南

青岛落户无房证明办理指南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青岛落户无房证明办理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青岛落户无房证明办理指南

 青岛落户在网上核查不到无房证明的情况下需要本人出具无房证明,办理指南如下:

  办理 材料

 1、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人出具本人无房证明的,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人出具家庭相关成员无房证明的,请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家庭有未满18周岁子女的,另提供父母与子女身份关系证明,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籍的,身份关系证明为户口本,不在同一户籍的,身份关系证明为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受托为他人办理业务的,除提供委托人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户口本请复印首页、索引页、个人单页。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查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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