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哪个重

1、泛泛而谈的话,合同诈骗罪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最高法定刑都是无期,两者不是同一类罪,很难说谁轻谁重。但在具体案件中,如果涉及这2个罪名竞合或者牵连,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分别以这两个罪作量刑比较,选择处罚重的那个予以适用。

2、由于假冒伪劣产品,本身就意味着欺诈,对签订合同购买合格的产品,而对方实际交付的却是伪劣产品的情形,同时涉及合同诈骗和销售伪劣商品两个罪名。主流观点认为,这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想像竞合,采用第1点提到的从一重处断的方式定罪。但也有观点认为需要具体分析,查明嫌疑人的主观意图,针对性定罪。对于具有真实经商条件和事实,只是在经商过程中掺杂使假,获取超额利润的行为,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定罪。而对根本不是该行业的从业人员,明显捏造虚假的事实或者虚假资质、身份,利用货物买卖作幌子,行诈骗之实的,以合同诈骗罪定罪。按这种观点定罪,存在实践中较难操作和把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