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周六,日不上班有什么惩罚吗
对劳动者在周六周日不上班的行为,并没有惩罚。但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有规定双休日加班用人单位要支付二倍加班工资的,没有规定必须要双休的,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和生产需要更改员工休息时间的。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此公司安排周六上班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你周六上班,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即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在同意的前提下,安排你周六正常上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既不符合法定情形,又不具有充分合理性,只有经与员工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且依法提供加班待遇。如劳动者有正当理由拒绝加班的,不能作为违纪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