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税、遗产税、婚姻法等跟房子有关的问题(重庆)
我来给你一个回答,只是不知道你是否还有时间等分钟?
1、“婚姻法到底有没有规定夫妻结婚多少年后婚前财产划分为***同财产,妈妈担心如果写上我的名字,以后永川这套住房会被划出去”:
(1)《婚姻法》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规定。但是,在现行《婚姻法》修改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出台过一个司法解释有过这样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经过***同生活一定年限后视为夫妻财产,其中的房产是8年。
附:相关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11-3实施)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同财产。”
(2)但是,这项规定在2001年4月28日实施的修订后的《婚姻法》修正,修订后的《婚姻法》实施后,这项规定即告废止,所以:你不用担心这个了,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任何时候都是你个人的了,不会在离婚时被对方分割,但前提是:你能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发票等证明购房行为是在结婚之前,保留好以上证据就任何事也没有了。
除非,你在结婚后自愿将他的名字写到房产证上,那样的话,视为你自愿将自己的婚前房产无偿赠与了他一半,离婚时他才有权分。
附: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2、“房产税到底对这方面是怎样规定的,重庆的房产税到底出台了没有,如果出台了到底又有哪些具体规定
关键字:个人三套房以上(还是一户三房以上)、144平米以上、18周岁以上儿女首次购房(如果把即将购买的这套房子写给我,那么以后我还要在重庆买房,算是首次购房么?这套在永川,以后在重庆)”:
(1)房产税目前重庆还没有出台,也没有报道说准备出台,但上海和深圳有可能在年底开征,这两地关于遗产税只是以地方法规规定,只是处在试点阶段,何时能在全国推广尚是一个未知数。
附:参考链接 /g/20101003/07418736903.shtml
(2)是一户三套,子女成年后,应有自己独立的购房权。如果你名下有了这套房子,以后你再买房的话,从规定上说,应是第二套房。但是,最后能不能认定为第二套房,还要看具体情况,即:重庆和永川的房管部门是否联网,两地房管局是否能查到你已经有了一套住房。呵呵,其实,现实中,房管部门联网的很少,即使是同一省内能做到联网的也不多,这也可能是房产打压政策中控制多套房措施不能落实并见效的原因之一吧。
3、“遗产税的问题。虽然知道现在中国的遗产税还没有出台,但想了解一下,如果要收遗产税,那么我该怎么考虑”:
(1)既然你也知道遗产税尚未出台,又如何让人帮对说出对策呢?遗产税会有什么规定都不清楚,告诉你“怎么考虑”也没有任何作用吧?
(2)即使侀征遗产税:你名下的那套房子也不再算是遗产,只有仍然在你父母名下的房子才有可能算是遗产、有可能要征税。如果在遗产税开征前全部转到你名下,有可能避开遗产税,但避不开有可能在全国推行的房产税,房产税和遗产税的税率哪个更低、怎么考虑对你更合算,因为遗产税、房产税都还没有正式出台,无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