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属于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部门吗

你好!

一、根据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中华人民***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章 调  解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二、再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工会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综上所述,工会组织虽不是劳动争议的仲裁组织,但法律授予工会至少是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部门。

祝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