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资格的取得条件

法律主观:

一、什么是法人资格

法人资格,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具有 民事权利 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以法人的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依《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包括设立宗旨、目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其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的依法设立主要是指设立程序而言,即公司的设立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有的公司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设立还需经审批程序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我国公司法将公司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称之为 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独立财产是指法人财产、经费与法人的规模相适应。特别法、单行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名称相当于自然人的姓名,可以自由选用,但必须标明公司的种类即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必须在依法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的基础上自负盈亏,用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

三、具体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理论上“独立法人资格”的要件关键在于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是相对于民法上“自然人”的概念提出的,是法律所创设的主体。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在于法人不具备自然人所享有的如人格权等一系列专属于人身的权利。

一般来说,典型的企业法人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均为独立的法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只是因为他们不具有盈利性特征,所以不是“企业法人”。按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也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的性质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公司法上的独立资格。

以上就是关于 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的相关介绍,对于申请法人资格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流程,提前准备申请所需的材料和证件,按照规定来进行法人资格的申请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八条

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主体类型;

(三)经营范围;

(四)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五)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

(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登记下列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姓名及居所;

(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

(四)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姓名、住所、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