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和法律的论语是什么

原文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译文

孔子说:“早晨得知了道,就是当天晚上死去也心甘。”

评析

这一段话常常被人们所引用。孔子所说的道究竟指什么,这在学术界是有争论的。我们的认识是,孔子这里所讲的“道”,系指社会、政治的最高原则和做人的最高准则,这主要是从伦理学意义上说的

原文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1),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2),知者利仁。”

注释

(1)约:穷困、困窘。

(2)安仁、利仁:安仁是安于仁道;利仁,认为仁有利自己才去行仁。

译文

孔子说:“没有仁德的人不能长久地处在贫困中,也不能长久地处在安乐中。仁人是安于仁道的,有智慧的人则是知道仁对自己有利才去行仁的。”

评析

在这章中,孔子认为,没有仁德的人不可能长久地处在贫困或安乐之中,否则,他们就会为非作乱或者骄奢淫逸。只有仁者安于仁,智者也会行仁。这种思想是希望人们注意个人的道德操守,在任何环境下都做到矢志不移,保持气节。

原文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译文

孔子说:“富裕和显贵是人人都想要得到的,但不用正当的方法得到它,就不会去享受的;贫穷与低贱是人人都厌恶的,但不用正当的方法去摆脱它,就不会摆脱的。君子如果离开了仁德,又怎么能叫君子呢?君子没有一顿饭的时间背离仁德的,就是在最紧迫的时刻也必须按照仁德办事,就是在颠沛流离的时候,也一定会按仁德去办事的。”

评析

这一段,反映了孔子的理欲观。以往的孔子研究中往往忽略了这一段内容,似乎孔子主张人们只要仁、义,不要利、欲。事实上并非如此。任何人都不会甘愿过贫穷困顿、流离失所的生活,都希望得到富贵安逸。但这必须通过正当的手段和途径去获取。否则宁守清贫而不去享受富贵。这种观念在今天仍有其不可低估的价值。这一章值得研究者们仔细推敲。

原文

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译文

孔子说:“士有志于(学习和实行圣人的)道理,但又以自己吃穿得不好为耻辱,对这种人,是不值得与他谈论道的。”

评析

本章所讲“道”的含义与前章大致相同。这里,孔子认为,一个人斤斤计较个人的吃穿等生活琐事,他是不会有远大志向的,因此,根本就不必与这样的人去讨论什么道的问题。

原文

子曰:“君子怀(1)德,小人怀土(2);君子怀刑(3),小人怀惠。”

注释

(1)怀:思念。

(2)土:乡土。

(3)刑:法制惩罚。

译文

孔子说:“君子思念的是道德,小人思念的是乡土;君子想的是法制,小人想的是恩惠。”

评析

本章再次提到君子与小人这两个不同类型的人格形态,认为君子有高尚的道德,他们胸怀远大,视野开阔,考虑的是国家和社会的事情,而小人则只知道思恋乡土、小恩小惠,考虑的只有个人和家庭的生计。这是君子与小人之间的区别点之一。

原文

子曰:“道(1)之以政,齐(2)之以刑,民免(3)而无耻(4),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5)。”

注释

(1)道:有两种解释:一为“引导”;二为“治理”。前者较为妥贴。

(2)齐:整齐、约束。

(3)免:避免、躲避。

(4)耻:羞耻之心。

(5)格:有两种解释:一为“至”;二为“正”。

译文

孔子说:“用法制禁令去引导百姓,使用刑法来约束他们,老百姓只是求得免于犯罪受惩,却失去了廉耻之心;用道德教化引导百姓,使用礼制去统一百姓的言行,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也就守规矩了。”

评析

在本章中,孔子举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治国方针。孔子认为,刑罚只能使人避免犯罪,不能使人懂得犯罪可耻的道理,而道德教化比刑罚要高明得多,既能使百姓守规蹈矩,又能使百姓有知耻之心。这反映了道德在治理国家时有不同于法制的特点。但也应指出: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重视道德是应该的,但却忽视了刑政、法制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