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刑事案件专案组写书面材料? 现在的专案组是公检法组成的。急,有分加啊!!
就“4.11”事件向专案组提供的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我怀着十分悲愤的心情向你们提供这份材料,感谢你们对我妈死亡一事的重视,请你们秉公断案,为我母伸冤,还我们家属一个公道,也使我妈能早日入土为安。
事情的经过不再复述,但有点还是有必要说明的,我妈死亡之后,我们亲属及各门亲戚都在第二天赶回来了,哪知道对方的亲属不但不陪礼道歉,反而气焰嚣张,认为我们是小村子,竟然恐吓、威胁。凶手的父母从广东回来,买了纸香准备到我们家陪礼道歉,在半路上竟然被凶手的亲属骂了回去。
俗话说:杀父弑母之仇不***戴天。而况我爸也被他打伤,一死一伤,他们却还如此嚣张,让人如何能咽下这口气?
之后,全州刑警队在破案过程中完全偏向对方,有意包庇罪犯:
第一、案发当晚去了三四十公安没有抓捕到,而当时凶手就在他们村,第二天晚上李家村有人看到了李建军,并告诉我堂哥宾勇祥,他于是打了110,要求公安出警抓捕,可当晚并没有任何警察来,到晚上12点左右,当时的刑警队教导员陈仁斌打电话责问我是哪个报警的,并说:你们知道他在村子里,那你们想办法让他们把人交出来。这是什么话?我们有能力让他们交出人,还要警察干吗?
第二、第一次解剖的时候我们一个直系亲属都不在场,陈仁斌电话里跟我说:“你们赶不回来我们也要解剖了,我们要听专家的”,在没有我们直系亲属签字的情况下进行了解剖,还对我妈的衣物乱仍一通,是不是有意毁坏证物?第二次,我们从南宁“公众司法鉴定中心”请了2名法医来,重新做鉴定,刑警队和检察院相互推诿,都不签字,我问陈仁斌要委托书,他说:“我们的委托书只能对我们系统内部开具,不对外开。”最后2位法医说:“阻力太大,他们不签字,我们不做了。”最后,我们钱花了,却没做成。他们如此故意刁难,是为什么?不是在明显包庇凶手吗?
第三、刑警队一个姓方的中队长,在对我侄儿问话时,故意制造紧张气氛、吓唬小孩。他问我侄儿:打之前你奶奶肚子痛不痛?我侄儿说:不痛。他问:打之后痛不痛?我侄儿回答:打之后痛。他停了一会,之后把这个问题如此反复了五六次,而且速度越来越快,问得我侄儿都出汗了。最后我侄儿被问急说快了,说:打之前肚子痛。于是他就停下来,把这句写上去,为此,我姐姐还和他吵了起来,要求他划掉,他跟我姐说:这个没关系的。我姐问他:没关系那你还写上去?再次要求他划掉,但他不理我姐,站起来说:我们还有其他的案子要办。就走了。为了这事我还打电话问他为什么这样搞,他回答说:那你明天叫你姐带上身份证来刑警队。问话、做笔录有这样做的吗?何况是在问一个小孩子,明显的问话是有问题的,是偏向凶手!
第四、当时抓捕凶手是以命案去抓捕的,而且还请了湖南的公安协助,之后湖南公安还问他们要办案经费,为什么抓回来之后却把案子给撤了?一死一伤的重大案子,他们想撤就撤,是因为什么原因?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力?
第五、我的律师看过案卷,凶手被抓回来之后,刑警队对他的审问只有2次,而且2次的问话内容几乎一样,前后都不过10句话。“人命关天”难道所有的人命案子都像他们这样敷衍了事吗?对一个平日就行凶霸道、负案在逃的凶犯,10句问话就指望他承认?这是刑警队的不作为还是包庇罪犯的又一实证?
第六、整个案件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刑警队是否全部调查取证过?凶手当时正在李燕玉家喝酒,接到他老婆的电话来我家打人的,当时还有个人进行了劝阻,而另外一个人却极力怂恿他去,这个情况落实了没有?另外,陪同李海利一起到我们家闹事的还有李丙龙的老婆,他们去调查过吗?还有,与我们家相隔20米远的李小素,当时6点多,她女儿刚放学回去,正是作晚饭的时候,她却说自己当时正在睡觉,这个说法不合常理。是不是因为她与李海利是一个家族的,不愿意作证而说了假话,刑警队为什么不加考虑就认定了她的口供?在2010年2月20日(正月初七),李建军在我们村设庄赌博,期间就扬言要搞死我们的人,当时有宾黑苟等人在场,刑警队去调查过没有?
现在你们专案组是不是很有必要重新调查和审问这些相关的人。特别是对李小素,根据每个人都有义务提供真实的证据、证词的规定,是不是应该把她传到你们专案组来审问调查?
第七、刑警队对李建军这个劣迹斑斑的人一直以来都在想尽办法包庇他。2007年在与湾山岗争沙场杀人事件中,李建军明明是参与人之一,围捕时还在“龙骨岭”躲了三四天,为什么最后他却依然逍遥法外?2010年2月19日,李建军明明是持刀当场抢走了吴金华8000元,而刑警队最后故意弄出个“事后、中间人、转手、几个人一起”等等为对方开脱罪责的东西来,而受害的吴金华受到威胁,至今不敢回来。是他受到威胁改口了还是刑警队在故意窜改口供?2009年殴打李祖妹卧床半年的事是李祖妹亲自跟我小姐姐说的,在刑警队对其调查后,李建军老婆就上门威胁、谩骂,明明存在的事实,全州刑警队为什么偏偏就查证落实不了?
对如此劣迹斑斑、行凶霸道之人,全州刑警队为什么还在包庇他,一直让他逍遥法外,在对我爸造成轻伤、我妈死亡这“一死一伤”的重大案件中,全州刑警队仍在抵死包庇凶手,为他开脱,真正可恶之极。我们被逼无奈,才选择走上访这条路。
现在请你们专案组为民做主,秉公办案,让凶手早日得到惩处,以保一方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你们是真心为民办案,不是在忽悠我们,所以我有几点建议:
第一、把李建军提离全州,到桂林市或者其他的地方进行审问。
第二、传李小素到专案组进行审问。如果之前她做假口供,那是在包庇凶手,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第三、调查李燕玉、李丙龙老婆以及我们村的宾黑苟等人,让案情更加清晰。
另外,现在科学技术先进,他李建军抵死不承认,是不是应该进行测谎?
我的建议都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提出,我们家属寄希望于你们专案组,希望问题能妥善解决,足以安慰我母,使她老人家早日入土为安,也足以慰籍我们做儿女的悲痛心情以及一年来所承受的痛苦和压力。
宾xx 泣拜
201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