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生活护理费国家规定给几个月

工伤生活护理费国家没有详细规定,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协商为准,因为护理费是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分析

护理费的计算标准需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在完全不能自理的情况下,赔偿标准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时候则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要是只有部分不能自理的话那么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治疗期属于停工留薪期,您仍然可以获得工资,根据您所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可以主张不同的损害赔偿,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赔偿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