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恪守职业道德的表现形态包括哪些

律师恪守职业道德的表现形态包括:

1、为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道德水准,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

2、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3、律师应当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

4、律师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5、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