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宪法宣誓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向宪法宣誓。
简短的65个宣誓誓词,将国家工作人员入职的门槛提升到宪法的高度。国家工作人员将和中国***产党员入党时的情况一样,将举手宣誓。不同的是;党员向党旗宣誓,国家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相同的是;这种宣誓方法都将是在中国***产党的领导下进行。这样就意味着,这种宣誓方法是党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一种基本依据。
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是党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得出的历史性结论。如果治国无法,就无法彰显治国的力度;如果管党不严,就无法体现管党的战略。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始终相辅相成,居于一个理论体系之中。对人大、政府和相关政法系统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作出向宪法宣誓的制度规定,只说明一个道理,就是把宪法作为每一名公职人员的基本准绳来要求,体现出宪法至上的原则性,使宪法成为每一名公职人员恪守的道德尺度和法律准则,具化成每一个人的思想符号。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就能从思想深处体现出其对宪法的认同度,也能从情感深处体现出其对宪法的忠诚度,还是一种宗旨意识的认同性。不管岗位如何变化,权力如何大,都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和国宪法,这是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底线,也是其最起码的思想意识。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对宪法忠诚了,对宪法认同了,对宪法倾注了感情,才能树起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的自觉心。这一环节至关重要。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只能从思想上信仰宪法,才能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向宪法宣誓,和向党旗宣誓一样,都是坚定理想信念的一种表现方法。所不同的是;向党宣誓是***产党员的理想选择,向宪法宣誓是国家公职人员拥护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的表现方式。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只有向宪法宣誓,才能知道什么是自己心中的底线,什么是自己仰望星空时的坐标,才不迷失方向,才不贪恋权力,才能从根本上端正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
向宪法宣誓,并不是简单的效仿西方的一种方式。不管是西方人或是其他国家的人,只要一个国家的概念存在,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形态,形成相关的以宪法做根本大纲的政治范畴。法是一切政治制度的催生力量,也是所有国家秩序的理性张扬,只有法的存在,才有制度的形成条件。向宪法宣誓,体现的就是依法治国的决心,彰显的就是维护宪法权威的信念。
向宪法宣誓,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新产物,也是依法治国从内容到形式方法上的一种深度拓展,其保障的是法在各种领域内形成普遍性的精神张力,成为每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入职时的一种理想信念。
向宪法宣誓,不是入职时多出的一种程序,也不是一种表面文章,其将证明,你将忠于什么选择?又将以什么做准绳?这二者是一种互为条件,只讲述一种道理,就是如何在忠于宪法的态度中,选择我们的理想,施展我们的抱负,成为有***产主义思想觉悟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人。向宪法宣誓,是“四个全面”在政策层面细化过程的具体表现,必将为我们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产生新的理论依据,形成新的思想维度,成为中华民族实现中国梦的思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