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的权利
精神病人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看程度)精神病人的权利比一般人少,他的一部分权利由其监护人来行使。除了跟他智力相符,以及身份相关的权利,其他一般都是由其监护人来行使。可以起诉要求更换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