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关系的核心是权利与义务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核心是指教育活动中涉及到的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教育机构、教育工作者、学生及其家长等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教育法律关系的核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

教育机构与学生及其家长之间的法律关系:教育机构作为提供教育服务的主体,需要与学生及其家长建立起一系列的法律关系,包括招生、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奖惩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教育机构与教育工作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教育机构需要与教育工作者建立起一系列的法律关系,包括聘用、薪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教育机构与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教育机构作为受到国家监管的行业,需要与政府建立起一系列的法律关系,包括教育政策的执行、教育质量的监督、教育经费的分配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学生及其家长与教育工作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学生及其家长与教育工作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涉及到教育过程中的教育权利、教育质量、教育费用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综上所述,教育法律关系的核心是建立在教育机构、教育工作者、学生及其家长、政府之间的一系列法律关系基础上的,旨在保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教育秩序和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