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
三金以及彩礼,是指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它是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三金和彩礼属受赠人个人所有。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三金和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
一、结婚的三金和彩礼属于谁?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三金和彩礼的归属问题,但是规定如果男方在收到利益损害时可以起诉返还三金和彩礼。按照司法实践和道理伦理依据,三金和彩礼属于男方婚前赠与女方,理应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便夫妻二人离婚后,男方也不可以主张其是夫妻***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金应当属于负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目的,男方将三金赠与女方。法律上三金和彩礼一般归女方。法律规定,三金与彩礼可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赠与物一旦交付给被赠与人的,赠与行为不得撤销,因此男方一旦完成交付三金与彩礼的行为,该赠与行为不能撤回,三金与彩礼属于女方。
二、结婚时怎么判断彩礼的归属?
1、属于女方父母
彩礼钱有两种给法,一种是给女方本人,还有一种是给女方父母,如果彩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话,那么归属权就属于女方父母。
2、属于女方个人
刚刚说到彩礼除了给女方父母以外,也可能是给女方个人,如果是尚未领证的时候送给女方个人的话,那就是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3。属于夫妻双方
也有一种情况,彩礼是属于夫妻双方的,那就是给彩礼的时候,新人已经领证了,已经领证了那就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婚内所得就是双方***同财产,当然如果在给彩礼的时候明确说明了是赠与女方的,那也可以算女方私产。
三、返还彩礼的规定有什么?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彩礼和三金的归属问题要考虑三个方面,首先彩礼可以属于女方父母,如果彩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那么属于女方父母;其次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的,最后彩礼钱也可以属于夫妻双方***同财产,给付彩礼时已经领取结婚证,那么属于婚内***同财产。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同财产,归夫妻***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