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合同到期后优先权是否存在?

一、商铺 合同到期 后优先权是否存在 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优先租赁权,不过,也不排斥优先租赁权。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 租赁合同 中约定了优先租赁权的,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二、商铺 合同到期不续签 有补偿吗 1、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双方可以另行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或者签署《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不能以单方面的通知函代替。 2、如果公司和劳动者个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均未提出续签,而员工个人仍在单位工作,则公司不仅需要支付 双倍工资 ,而且还存在一年后与劳动者形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及日后辞退应支付双倍 经济补偿金 的风险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合同期满,通俗地说就是劳动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签的情况。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所以在合同到期时结束双方的 劳动关系 是双方意志的体现,是符合双方的意思表示的。即使当事人后来意思发生变化,反悔了,也不能改变当时的约定,这是合同存在的基础。既然是双方约定到期终止,双方都依法履行了劳动合同的内容,所以遵循劳动合同的约定也是不设立经济补偿的最根本原因。所以从法律上说,合同期满不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当然,为了双方能更好的完成交接工作,最好能提前通知一下。 《 劳动合同法 》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合同期满商铺组租出方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租赁方续约,但租赁方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合同的签订都会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的,在合同有效期限满了之后,双方可以选择续签,也可以不续签。商场商铺之间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也是需要续签的,虽然我国没有优先租赁的这个规定,但是合同双方可以相互约定是否可以优先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