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司法考试政策
你好,根据司法部公布的2014年司法考试公告(第144号)规定: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军队司法行政部门报名。
根据上述规定,军队的军人符合上述司法考试报名的积极条件,同时无消极条件情形的,可以到军队司法行政部门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