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传染尖锐可以走法律吗

法律分析:被传染尖锐是否可走法律视情况而定:1、行为人患有该病客观上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将自己的肉体提供给他人淫乐以换取钱财,或交付钱财换取他人肉体供自己淫乱的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该病,在卖淫嫖娼时,做了防止该病传播措施,以上行为全部触犯法律,可以走法律;2、行为人是在夫妻性生活或通奸、恋爱等非法性关系中将性病传染给他人,行为人不知自己患有严重该病,行为人自知有其病被迫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不触犯法律不能走法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