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归老婆和孩子,婚内这样的保证书有效吗
沉迷网游不顾家、应酬不顾家、出轨、家暴......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间常会因一些事情而产生争执,为了挽回家庭写保证书的情况也很常见。那么这一纸保证在法律上有效吗?
以案说法:
应酬不顾家,妻子伤心欲绝,为了挽救家庭,写了保证书,以后不玩了,再玩房子归孩子和老婆,放弃孩子抚养权。请问这样的保证书能否作为有效证据?
法理分析:
要具体情况来看,对于财产部分的约定,如若属于双方自愿,属有效;但小孩抚养权归属的约定为无效内容。
“保证书”的字面意思:是为了保证某件事情或协议得到实行而订立的文件或写成的书面材料。从形式上看,它是一种书证,主要是看其文字、符号所记录或反映的内容和需要证明的事实的关系、联系。
一般来说,保证书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无胁迫、趁人之危、醉酒等情况)
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约定财产制:关于保证书中关于财产条款的约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权属进行约定,但是其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保证书”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并且有处分权,且该保证书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关于小孩抚养权的归属作为保证内容,当属无效部分。因为抚养权的归属涉及人身关系,而不属于合同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内容。因而,虽然放弃抚养权的约定不为法律所禁止,但因合同法仅调整财产关系,而不涉及抚养权这种人身关系的内容,因而不当适用合同法的约束与规制,此外这对小孩的权利可能也可能导致侵害,因而此部分内容属无效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