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法院还有非法律出身的人吗?

当然还有咯,如下几种情况:

1、完全符合规定的:非法律专业的在法院从事非法律职业,比如法医、技术员等。

2、通过自身努力符合规定的:非法律专业的人,在进入法院前后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满足了任职法官的需求;

3、通过政策安排的:非法律专业的(军转干部居多)按照政策安排进入法院工作,解决其退伍后工作问题,其中大部分人任职非法律职务(比如机关党建、行政装备),少部分人在法官法修改前进入的,通过任命或者“内部司考”获得法官资格;

4、通过人大任命的:人大有权任命一个完全不懂法律也未通过司考的人直接当法院院长,前提是这个人选在D委会上被决定了,比如现任最高法院的王先生(历史系毕业,未通过司考)。

这就是比较主流的几种方式了。其他的方式似乎很少见,我不太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