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关系

法律主观:

派出所与公安局的区别: 1、性质不同。派出所是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是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公安局是政府主管公安的职能部门,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 2、权力不同。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不是独立的行政机关,只能在公安局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公安机关是独立的行政机关,可以独立开展工作。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