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处分的适用情形
法律分析:1、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知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道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行政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度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六)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的。
第二十二条 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