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方面法律法规,可以管理户籍被高考移民冒用,冒他人户籍属于刑事责任吗?
最近户籍被顶用上了热搜,原来麻巧珍2003年从内蒙古乌海市考入内蒙古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2007年毕业拿到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2011年11月中旬,她报名参加一个资格考试时,却发现在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学信网上查不到她的学历信息。在学信网上输入她的纸质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上的号码后,网页提示“无相关信息或虚假证书”。麻巧珍通过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后,网页上显示的“麻巧珍”毕业于中北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名字和身份证都对,照片却是一名陌生女孩。页面上还有另一条信息,“内蒙古财经学院,该学历正在核查中”。麻巧珍连忙致电内蒙古财经学院学籍科,得到的答复是“身份证号有重号,疑似冒名顶替。”原来她的户籍是被人顶替了。
其实在这方面,也有法规可寻。许多地方的户口登记管理规范都有规定“公民有重复(虚假)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保留合法、注销非法’的原则,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注销公民非法取得的户口,出具注销重复(虚假)户口通知书。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或者无法联系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在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并履行告知程序后,注销其重复(虚假)户口。”
麻巧珍只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但用了八年时间,虽然她拿到了不少的地方证明,但依然处于一个僵局当中,不过现在这件事情已经有相关部门介入,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好的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