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无菌物品的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1.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按有关规定严把准入关。2.一次性物品应放置在清洁干燥处,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3.使用前检查包装袋的完整性。 在包装注明的有效期内使用。 4.按计划领用,每月自查一次,并有登记,无过期。5.带血迹敷料、用物、针头放入锐器容器内,注射器、输液器、 一次性吸氧管、延长管等用后毁形放入医用垃圾袋内,由专管人员回 收浸泡消毒处理。

法律依据:卫计委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 第四条 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内容包括产品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执行标准,其中,消毒剂和抗(抑)菌制剂还包括产品配方、原料,消毒器械还应包括产品结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