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自己做冰墩墩挂件销售,可以举报吗
可以举报,
因为北京安云辉吉祥物冰墩墩”蕴藏的巨大商机,因此有人就打起了“冰墩墩”的主意,各种以假乱真“冰墩墩”的行为大量出现,企图以各种方式利用“冰墩墩”的影响力谋取利益,但是,想挣钱的同时需要明确私自制售“冰墩墩”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著作权法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擅自使用他人作品,否则,可能构成民事侵权,也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冰墩墩”已经申请了著作权保护,如果有人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的方式进行传播,著作权人可以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商标法责任
早在2019年北京冬奥会组委会就提交了中英文名称270件商标注册申请,对“冰墩墩”商标进行了全类保护,按照商标法规定,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对“冰墩墩”进行商标宣传与使用,如果有人假冒“冰墩墩”商标,需要承担行政处罚、民事赔偿以及刑事责任。
三、专利法责任
北京冬奥组委就“冰墩墩”标贴、标牌、图形用户界面(GUI)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提交了8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任何模仿抄袭“冰墩墩”的行为都会受到专利法的制裁,国家执法部门会依职权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给与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责任
私自制售“冰墩墩”同时也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利用消费者对于“冰墩墩”喜爱的热情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欺骗消费者,因此,消费者买到假的“冰墩墩”,可以向国家机关投诉,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不法商家进行处罚,也可以向商家索赔,要求不法商家“退一赔三”。
五、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以及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任何模仿“冰墩墩”或者打着“冰墩墩”的旗号或者各种蹭流量的行为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裁。
总之,北京冬奥组委已经对“冰墩墩”进行了全方位法律保护,私自制售“冰墩墩”虽然可以获得巨大的利益,但同样存在巨大的风险,任何利益的取得都必须依法进行,非法牟利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不断创新,在市场竞争中寻求机会才是正确的经营之道,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违法的成本不断加大,还会有刑事风险,不能因为赚钱而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