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归哪个部门管理
物业公司归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负责管理。
物业公司由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负责管理。在县市一级,物业公司受房管局的监管,而房管局是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房管局内部通常设有物业科或物业办,这些部门的职责是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物业公司及其提供的物业服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具体而言,房管局物管科的工作包括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收费情况,处理物业公司的注册事宜,制定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以及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等。
物业公司的监管机构:
1、国家住建部门:负责制定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地方房地产管理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地方物业管理的具体执行和监督;
3、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物业公司的市场行为监管,包括企业注册、资质审核等;
4、消防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指导;
5、公安机关: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治安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
6、税务部门:负责物业公司的税务登记、纳税指导和税收征管工作。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由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负责管理,房管局内部设有物业科或物业办,负责监督和管理物业公司的活动,包括管理和收费监督、注册事宜处理、制定规划和政策、审查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