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事行为的含义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的相关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是指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行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