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电瓶车充电安全规范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法律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二)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