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判决书没有送到我手里,而我现在想去拿判决书怎么拿上那个部门拿?

如果是案件当事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时,应当及时送达当事人。如果是缺席判决且公告送达的,当事人事后,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到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的立案庭查询,案件是哪个庭哪个法官承办的,然后由立案庭的法官联系这位法官,与法官通话或者见面以后,可以再要求给你一份判决书。

法律分析

法院对案件审理完毕以后都会下达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也是如此。法院的判决书未收到的,可以致电法院询问。当事人没收到判决书可能是法院还没有该案件进行判决,也有可能是法院已经判决了没有及时发出诉讼法律文书。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应立即发给判决书。而且开庭后法院的审理时间也不是固定的,一般情况下是六个月,但有特殊情况的话,审理时间都可能向后延长。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被告人是单位的,应当送达被告人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