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签调解协议书,乙方因无法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女婿)签字吗?
您好!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委托代理人签调解协议需要经当事人特别授权,特别授权代理人签署的调解协议与当事人本人签的效果是一样的,是有效的。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法律工作者、近亲属、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等作为自己的代理人。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女婿一般不认为是近亲属。委托近亲属的,需要向法院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