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律有哪个国家制定

一、

1、罗马法,是 罗马***和国 及 罗马帝国 所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罗马法的堆史开始于 东罗马帝国 时期,于东罗马帝国皇帝 查士丁尼一世 时期达到鼎盛。罗马法是现今许多国家法律体系的埠础。罗马泠的发展被分成三个历史时期: 罗马王国 , 罗马***和国 和 罗马帝国 。第一个时期即法律诉讼(legis actiones)时期包括王国及***和国的初朠。公元前3世纪罗马法进入程式诉讼(f rmulas)时期。从 元首制 罗马帝国早期开始,罗马法进入了最堎一个阶段,就是法律认知(cognition)栶期。

不过。。好晕啊。。这些全查起来麻烦死了。。

1、外国法制史2006-11-07 22:401. 汉穆拉比法典:是巴比伦王国第六代王汉穆拉比时期制定的,法典原文刻在一个玄武岩上,故又被称为 “石柱法”。

2. 楔形文字:是指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地区个奴隶制国家使用楔形文字镌刻的法律的总称,楔形文字法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法律。

3. 摩奴法典:是印度教伦理规范的经典著作,***十二章。规定了以种姓制度为核心的的基本内容。两千多年来,它曾是长期是印度教社会的法制权威,对于现代印度社会生活仍然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4. 十二表法:***有105条,涉及土地占有、债务、家庭、继承和诉讼等方面法规。在此之前由于使用习惯法,司法权又操纵于贵族,任其解释,进行司法专横,引起平民不满。结果是元老院被迫于公元前454年成立了十人立法委员会,并于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次年,又制定法律两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它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5. 普通法:是英国法最重要的渊源。从法源的意义来看,普通法是指由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指一个法院先前的判决对以后相应法律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普通法最重要、影响最大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

6. 衡平法:现代意义上的衡平法指的是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其程序简例、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衡平法被称为“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与普通法相比,它只是一种“补偿性”的制度,但当二者的规则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

7. 贝壳放逐法:公元前509年,雅典城邦执政克里斯提尼立法改革措施之一。即每年春季召集一次非常的民众大会,用口头表决的方式表决是否要举行贝壳放逐;换言之是否在公民中有人滥施淫威、危害国家利益、践踏公民自由;如有其人,便召集第二次民众大会,届时每个与会公民在牡蛎壳上写上应放逐者的名字,投入壳箱,,数额超过6000,使能生效。被放逐者,须立即离开国境,为期约10年,中止其公民权,仍保留其财产权,待放逐期满允许返回雅典时再恢复其一切公民权利。

8. 法国民法典:拿破仑统治稳定之后,为了巩固安定的统治局面,拿破仑组织著名法学家 以盖约的《法学阶梯》为蓝本制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部民法典。于1804年颁布实施,以其为首产生了一大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大陆大法系。

9. 罗马法上债发生的原因

罗马法上债发生原因包括:契约,准契约,私犯,准私犯四种。契约又包括要式契约和要物,口头,文书,合意契约;准契约如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等,私犯包括盗窃,强盗,对物私犯和对人私犯;准私犯是法定私犯以外的侵权行为,如法官渎职行为造成的损害。

10. 1787年美国宪法是如何体现分权制衡的?

宪法规定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属于国会总统和法院。国会是国家立法机关,由选举产生,有一定任期;总统是政府首脑,也由选举产生,任期4年。联邦法院法官实行终身制,法院审理案件时,不受总统和国会干涉。

宪法还规定,国会通过法律,必须得到参、众两院的同意。两院通过的法律,如果总统不同意,可以行使否决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还有搁置否决权。

11. 法国行政法的特点。

概括地说,法国行政法有以下四点:

① 行政活动受独立的法律部门调整。

② 行政活动受独立的行政法院管辖。

③ 判例是行政法的主要渊源。

④ 行政法没有编成完整的法典。

12. 简述法、德民法典德差异。

二者都贯穿私人财产无限制,契约自由,过失责任原则。

但①德国民法典对私人所有权限制,

②在契约自由方面,德国民法典承认意思德外部表示,法国民法典注重当事人的本意。

③德国民法典关于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自己的特点,规定了 “举证原则”。

13. 当代西方两大法系的名称及代表国家

1.大陆法系(Continental Law System)一般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代表国家:德国和法国。

2. 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Common Law System)是英国在中世纪时期形成的一种法律制度。来源于习惯法,表现在法官的判决中,以判例的形式出现,又称“判例法”。

代表国家:美国和英国。

14. 论罗马法对后世立法的影响。

① 形成了罗马法体系。如1804年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继承了《法学阶梯》中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例,而《德国民法典》则是以《学说汇纂》为蓝本的其他资产阶级国家也深受罗马法的影响,因此罗马法对资产阶级统一法制具有重大贡献。

② 罗马法的许多具体制度和原则,对资产阶级立法也有巨大影响。如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制度,私人权力平等原则等等。

③ 罗马法中的许多概念、术语如法律行为、民事责任、代理、占有、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私犯等等,也为后世资产阶级立法所继承。

④ 罗马法学家的思想学说及罗马法发展的成果,也为后世资产阶级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学说汇纂》的著述,成为19世纪世界最发达之德国法学的历史渊源。

15. 罗马私法体系分哪三部分?每一部分包括那些内容?

罗马私法体系分为人法、物法、诉讼法三部分。

① 人法。又称身份法,是关于人的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人的法律地位,各种权力的取得和丧失,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法律。包括人和婚姻两个部分。

② 物法。是罗马法的主体实体法的核心,由物权法、继承法和债权法三部分组成。

③ 诉讼法。分为公诉和私诉两种,公诉是指对损坏国家利益案件的审查,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个人案件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