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法院判决书车辆可以强制过户吗

拿法院判决书车辆可以强制过户。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到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过户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法律分析

当事人取得法院判决书,需要双方当事人15天以内没有上诉,判决才生效。当事人可持生效的判决书,身份证,到法院执行庭,申请法院给车管所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当事人持以上证明,证件,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申请单方过户该机动车。被法院查封、有抵押贷款的车不可以办理二手车辆过户手续,必须在经济纠纷处理完之后裁可以办理二手车辆过户手续。车辆归谁所有就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和协助执行书来机动车服务站变更到所有人身上,这种判决的车辆拿着判决书还有法院协助执行书去办理不需要交纳交易税就可以正常落到所有人身上,之后车辆就可以正常买卖过户了。如果车辆因为查封托审的话拿着协助执行书去办理年审也不罚款,正常办理年审上线费需要交纳,这种判决是强制执行的和原车主就没关系了,车主不配合过户没有登记证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的话也可以正常办过户,都可以补齐手续交纳正常的补手续的费用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