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论文

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

涉外继承指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因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取得死者遗留的遗产而形成的具有涉外因素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涉外继承领域,各国存在着一些不同的制度,其中对法律适用影响最大的是同一制和区别制。

同一制又称单一制,指在确定涉外继承的准据法时,把遗产看做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受同一准据法支配。如当一国对涉外法定继承作出规定时,仅规定:法定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

区别制又称分割制,指在确定涉外继承的准据法时,将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受不同的准据法支配。如当一国对涉外法定继承法律适用作出规定时,规定:不动产依遗产所在地法;动产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

我国继承法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条约、协定办理。民法通则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可见,我国涉外继承的准据法的确定,采用区别制,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并遵守国际条约原则。此外,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在无人继承财产的准据法确定上采用同一制,并以遗产所在地法作为无人继承财产的准据法,但如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不同规定的,条约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