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的土地性质
法律分析:1、农村承包地的性质. 农村承包地是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合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它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家。. 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对村集体发包的土地进行承包,主要采用家庭方式进行承包。. 承包以后,承包者享有对承包地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地上的收益,以及承包地经营权的流转等。. 当承包地被依法征占时,在承包期内的承包方还能获得相应的补偿。. 但必须注意的是,农村土地不管是承包前还是承包后,它的所有权是不会改变的,永远都是属于村集体或国家,而承包方只是拥有了承包期内的使用权。. 所以,承包方是绝对不可以对承包地进行买卖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