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宪法是哪年颁布的

我国的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的。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现行《中华人民***和国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和国的根本制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的特征:

1、普遍性与特殊性;

2、政治性与法律性;

3、民主性与科学性;

4、稳定性与变动性;

5、民族性与世界性。

宪法的作用:

1、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宪法是主权国家或地区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或地区的其他的法律、法令等都不得跟宪法相抵触,它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