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的包换日期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吗?
一,对于服装的三包期限及范围,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有相应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
“三包”范围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
3、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
1,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2,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第三十四条):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 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