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牧民的狗头金到底应不应该上交,就按法律来说,现在怎么这么多版本。

对此,腾讯新闻独家连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

何兵教授认为“狗头金”虽然值钱,但其实就是一块精美的石头,法律虽然规定“矿藏”属于国家,但没听说农民搬几块石头回家,就构成“侵占罪”。河流属于国家所有,但从河里取一桶水,并不构成侵占国家资源,道理相同。可能有人说,石头不值钱,而“狗头金”值钱,但法律没有规定,值钱的石头属于国家,不值钱的石头,可以归属于个人。

《矿产资源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拾“狗头金”,不是采矿行为,不受本法约束。如果捡一块精美的石头,都属于侵占国有资源,河边或海边捡雨花石的违法分子,该有多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