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的低保怎样申请?需要达到哪些条件?

贵阳市的低保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两种。

1、城市低保申请方式: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当地持续居住1年以上的,由居住证持有人向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城市低保申请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农村低保申请方式:农村居民申请农村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乡(镇)、村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乡(镇)农村低保经办机构或受委托的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并如实登记。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请前12个月的收入情况,家庭财产状况及家庭实际生活水平。

4、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二)***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三)、在农村定居,农村居民户口与城市居民户口混合的家庭,符合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市户口家庭成员,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户口家庭成员,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四)、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居民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非本市居民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户口所在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属于保障范围。

扩展资料

低保介绍

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贵阳市民政局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