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法律概念问题

直接代理就是第三人为委托代理人从事代理的行为。

间接代理就是除第三人以外的行为能力人为第三人的代理从事代理的行为。

事件就是具有起因、经过、结果的完整事物形态。

事实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被当事人双方认可的法律关系。

法律行为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法律事实具有法律关系被法律认可的事实。

法律行为一定是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不一定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构成法律事实。

法律行为需要意思表示。

这是我的个人的总结,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