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女子的地位低下,不过也有保护女子的条例,都是哪些?

在中国古代,因为种种原因,女子的地位确实一度相对比较低下,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古代对女子就没有保护条例。就拿古代婚姻来说,虽然有维护男子娶妻的“七出”条例,但是也有保护女子“三不去”条例。

“三不去”条例的出现是我国古人崇尚道德的体现,也真真切切接合了社会实际很好地保护了古代妇女的权利。

我们首先讲讲“三不去”条例中的第一条“尝更三年丧不去”。这一条就是要求古代丈夫不能凭借自己的好恶无端不让妻子休妻。古代比较重视丧葬礼,这一条例就是将只要女子尽到了对公婆的赡养送终的义务,而且守孝三年,丈夫就不能休妻,妻子始终有死后埋入祖坟的权利。

其次,“贱娶贵不去”也是古代保护女子的“三不去”条例中的一条。主要是针对有些男子在贫困时娶妻子,妻子陪他一起过了苦日子,结果穷小子一发达,就嫌弃与自己同甘***苦的媳妇想要休了重娶。这一点在古代是不允许的,于是便有了“贱娶贵不去”的条例。

最后,“有所娶无所归不去”是“三不去”条例中的最后一条。意思就是说当你将女子娶进门的时候,女子娘家那边还有可以互相照顾的亲朋好友,但是如果你想休妻的时候女子娘家已经没有人可以照顾她了,被休了以后的女子将无家可归,那么男子此时休妻就不合适。

通俗来说“有所娶无所归不去”这一条例就是规定,若娶妻时女子娘家有人,但休妻时女子娘家无人,男子就不能休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