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自媒体。

自媒体(外文名:We Media)又称"公民媒体"或"个人媒体",是指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自媒体平台包括:博客、微博、微信、百度官方贴吧、论坛/BBS等网络社区。(北瓜网www.beiguaw.com)

优势

1.平民化个性化

2006年年底,美国《时代》周刊年度人物评选封面上没有摆放任何名人的照片,而是出现了一个大大的"You"和一台PC。《时代》周刊对此解释说,社会正从机构向个人过渡,个人正在成为"新数字时代民主社会"的公民。2006年年度人物就是"你",是互联网上内容的所有使用者和创造者。

从"旁观者"转变成为"当事人",每个平民都可以拥有一份自己的"网络报纸"(博客)、"网络广播"或"网络电视"(播客)。"媒体"仿佛一夜之间"飞入寻常百姓家",变成了个人的传播载体。人们自主地在自己的"媒体"上"想写就写""想说就说",每个"草根"都可以利用互联网来表达自己想要表达的观点,传递自己生活的阴晴圆缺,构建自己的社交网络。

2.低门槛易操作

对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而言,媒体运作无疑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它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去维系。同时一个媒介的成立,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层层核实和检验,其测评严格,门槛极高,让人望而生畏,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但是,在这个互联网文化高度发展的时代,我们坐在家中就可以看到世界上各个地方的美丽风景、就可以欣赏到最新的流行视听、就可以品味到各大名家的激扬文字…

…互联网似乎让"一切皆有可能",平民大众成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媒体"也成为可能。

在像新浪博客、优酷播客等所有提供自媒体的网站上,用户只需要通过简单的注册申请,根据服务商提供的网络空间和可选的模版,就可以利用版面管理工具,在网络上发布文字、音乐、图片、视频等信息,创建属于自己的"媒体"。其进入门槛低,操作运作简单,让自媒体大受欢迎,发展迅速。

3.交互强传播快

没有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得益于数字科技的发展,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们都可以经营自己的"媒体",信息能够迅速地传播,时效性大大的增强。作品从制作到发表,其迅速、高效,是传统的电视、报纸媒介所无法企及的。自媒体能够迅速地将信息传播到受众中,受众也可以迅速地对信息传播的效果进行反馈。自媒体与受众的距离是为零的,其交互性的强大是任何传统媒介望尘莫及的。李亚鹏于2006年8月12日在其博客上发表承认李嫣兔唇的博文《感谢》,发表仅六小时后,就有近1600条回复,浏览量达到近112000。

缺点

1.良莠不齐

个人有千姿百态,代表着个人的自媒体也有良莠不齐。人们可以自主成立"媒体",当媒介的主人,发布的信息也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意愿随心所欲地编辑。这些信息有的是对生活琐事的流水帐式的记录,有的是对人生境遇的深刻感悟的集锦,有的是对时事政治的观察评论,有的是对专业学问的探索与思考……

优秀的自媒体可以让受众得到生活的启发或者有助于事业的成功,让人们发现生活的意义与价值。但大部分的自媒体只是一些简单的"网络移植",记录一些不痛不痒的鸡毛蒜皮的内容,甚至是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李某是博客"夜色朦胧"的博主,因为在自己博客上转贴了数十篇色情小说而被北京警方刑拘,他也是国内首个因为在博客上传播色情内容而被刑拘的博主。这些内容虽然给他的博客带来了很大的点击率,但其影响却是负面的。

2.可信度低

网络自媒体的数量庞大,其拥有者也大多为"草根"平民,网络的隐匿性给了网民"随心所欲"的空间。在平民话语权得到伸张的今天,"有话要说"的人越来越多。有的自媒体过分追求新闻发布速度或者说为了追求点击率而忽略了新闻的真实性,导致部分民间写手降低了自身的道德底线,进一步导致了自媒体所传播的信息的可信度低。

3.法律不规范

让个体声音得到充分释放的同时,势必也会让一些与宪法、社会道德规范相悖的声音得以散播。

自媒体从宪法上来看是个人言论自由权的延伸,从一诞生就受到了诸多法律的限制。作为一种权利,自媒体当然有很多的界限是不能突破的。2005年10月,南京大学陈堂发副教授一纸诉状将中国博客网告上法庭。原告在中国博客网上发现一个名为"长套袜"的博客网页上有一篇《烂人烂教材》的文章,指名道姓地对他进行"辱骂和攻击"。该案被称为"中国博客第一案"。

虽然我国已经有很多法令管制网上活动,但是还只是停留在对网站的管理上,这些法令就显得不够全面。如何在法律上对自媒体进行规范与引导,迫切需要全社会来***谋良策。

相对于西方"自媒体"的迅猛发展,中国的"自媒体"显然处于起步阶段。网民应该学习在这个言论最自由的地方如何作负责任的表述,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忘义务,使我国自媒体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