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

法律分析:民主党派作为我国的参政党,其职能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服务社会、利益表达与协调关系、自我教育。这些职能中,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基本职能。

法律依据:《中国民主同盟章程》

第十三条 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中国知识分子,自愿遵守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可以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同盟。

第十四条 吸收盟员,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两位盟员介绍,由基层组织考察、讨论通过后,报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自治州及其以上委员会审核批准,逐级上报,由民盟中央备案。

必要时,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自治州及其以上委员会可以直接吸收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