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法官助理信息
2011年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法官助理信息
因审判工作需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名额
***20名(中文专业3名、法律专业17名)。
二、报名条件
(一)年满20周岁,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海南省法院系统工作满3年的聘任制书记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不限户籍
(四)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优先聘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三)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四)曾被劳动教养的;
(五)其他不适合担任法官助理的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4日—12月31日。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海口市金宇路10号)。
3、报名采取由报考者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所需资料(查看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身份证;
(3)户籍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
(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4张。
5、本院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填写《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测试内容为考生必备的岗位应知应会的理论知识。
(三)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测试内容为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法律文书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体检
1、按照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注:报名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六)组织考察
对拟定招录聘用人选,报经院党组审核同意后,由政工科和有关部门对拟定人选进行考察。
(七)聘用
对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人员,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聘用后,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法官助理的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按《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66784130、66784673。
联系人:高海湘、田雯、崔志勇。
二○一○年 十二 月 二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