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法官助理信息

2011年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法官助理信息

因审判工作需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名额

***20名(中文专业3名、法律专业17名)。

二、报名条件

(一)年满20周岁,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海南省法院系统工作满3年的聘任制书记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不限户籍

(四)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优先聘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三)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四)曾被劳动教养的;

(五)其他不适合担任法官助理的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4日—12月31日。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海口市金宇路10号)。

3、报名采取由报考者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所需资料(查看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身份证;

(3)户籍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

(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4张。

5、本院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填写《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测试内容为考生必备的岗位应知应会的理论知识。

(三)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测试内容为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法律文书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体检

1、按照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注:报名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六)组织考察

对拟定招录聘用人选,报经院党组审核同意后,由政工科和有关部门对拟定人选进行考察。

(七)聘用

对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人员,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聘用后,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法官助理的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按《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66784130、66784673。

联系人:高海湘、田雯、崔志勇。

二○一○年 十二 月 二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