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冒充“老干妈”员工骗腾讯被公诉,法律会如何定性此事?

半年前数次登上热搜的?腾妈大戏?迎来新进展。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发文称,已依法将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曹某等三人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原文提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腾讯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我们来看看具体的法律条文或如何处罚被告人,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官方说法?数额特别巨大?,所以此次被告有可能会被处以三到十年的牢狱。

事情还要追溯到去年6月30日,腾讯起诉老干妈,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查封、冻结老干妈名下价值人民币1624.06万元的财产。随后,事件发生?神反转?,先是老干妈喊冤,称公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并已向警方报案;随后贵州市警方发布通报,三名犯罪嫌疑人为了获取腾讯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伪造老干妈公章,与腾讯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在厘清真相后也达成和解。

随着嫌疑人的被捕和起诉,本次事件也渐渐地落下帷幕,虽是一场误会,却也给了所有人警醒:不要伪造公章,触犯法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