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零部件含铅量
饮用水水笼头国标是不超过0.25%的含铅量
除了水龙头之外,与饮用水接触的其他终端设备零件也有具体的要求,用于焊接及熔融的金属含铅量不得超过0.2%,其他产品的接触水零部件的平均铅含量不得超过0.25%的。
铅含量与产品的过水面积有关,与饮用水接触的水龙头过水表面区域铅含量加权平均值不超过0.25%。
如果龙头是纯铜制造,则每个部件的铅含量要低于0.25%。强调的是整套龙头的符合性,对个别过水面积小的零件,可以使用有铅材料。对于铅的检查项目是针对饮用水系统部件。
如果不与饮用水的系统,连接或是非饮用水设备,如家庭使用的花洒、冲水阀、管路中大于2英寸的闸阀等产品跟饮用水直接连接,不需要符合低铅的要求。
在涉水领域的零部件多采用含铅量为2% -3%的铅黄铜材料制作,且铅黄铜制造的管道和阀门表面的铅会随着水的冲刷、浸泡或与水中的其它物质发生反应而进入水中,被人体摄入,危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