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的定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是指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徇私舞弊的意思是为了私人关系(或自身利益)而使用欺骗(他人)的方法做违法乱纪的事。而营私舞弊是为达到个人利益,有意欺瞒事实真相。两者区别在于主观恶意不同,徇私舞弊是为了私人关系,而营私舞弊是为了个人的利益。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使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枉法裁判;或者利用职务包庇、窝藏经济犯罪分子等,隐瞒、掩饰其犯罪事实的行为。

(1)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支持性文件进行操纵、弄虚作假或篡改。

(2)在财务报表中错误表达或故意漏记事项、交易或其他重要信息。

(3)故意地错误使用与金额、分类、列报或披露相关的会计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