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怎么继承房产

没有遗嘱,房产的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法定继承的顺序分为两个层次: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通常应平均分配遗产。通常,直系血亲和配偶有优先继承权。如果有多位继承人,房产将被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主要有三种途径:

1、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2、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综上所述,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继承人需要注意被继承人的债务和债权情况,以及与其他继承人的协商和手续办理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