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攀援的凌霄花”,欧洲中世纪女性的权利有多大?

欧洲中世纪女性的权利可以说是被划分成了好几部分,其中既包括了时间对于他们的权利的划分、也包括了在女性权利在不同的方面涵盖的不同地位。

其实在欧洲中世纪这段时间内,并不能说女性的权益达到了怎样的一种高度,只能说在这一段特殊的时间内,女权在觉醒,在这个特殊的时间段里面出现了一部分在真正意义上握有实权、足以影响欧洲政局的女性。但是他们只能代表的是一部分人,而绝大多数的女性地位的改变微乎甚微。

在中世纪早期的时候,欧洲女性的地位仍然低下,他们当时的定位依然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和繁衍的工具。再到后来,随着宗教的兴起女性的地位不但没有得到好转,反而又多出了几个锅让女性背上,在当时的宗教文化里,女性成为了各种天灾人祸的?因?。

到了中世纪晚期,也就是文艺复兴的时候,主要是因为在宗教方面,女性终于出现了一个较为正面的角色,那就是圣母玛利亚,随着这个角色的出现女性的地位似乎有了好转。 突然人们就开始弘扬骑士精神,表示要尊重女性,这才使得女性的权益地位得到了上升。

最明显的例子,欧洲的女性在早期的时候几乎是作为男性的附庸品的存在,在当时欧洲的法庭制度其实已经构建的比较完善了,但是在法庭上我们所能见到的基本上都是男人,打官司的人也基本上都是男人们,由此而出现的一种状况,假如说一个女人犯罪了,那么连同她的丈夫都会被判刑,两者之间就像是一种连带关系一样,女性很难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

当时绝大多数的妇女甚至在他们生活和死亡的时候,都是完全没有信息记录的,就像是这个人不曾存在过一样。

直到后来公元1300年到1500年期间,女性终于可以进入一个特定的行业,与自己丈夫或者是父亲一起工作,甚至在自己丈夫或者是父亲死后,能够接替男性担当这个行业的领导人,更明显的是在这一时期,有许多女性的名字开始正式出现在正式的法律文件或者文献记载中,标志着他们终于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体存在。